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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农药登记电子化缴费流程的通知

信息发布者:zysf1980
2017-09-18 22:33:48

各缴款单位:

根据财政部《关于农业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财办库〔2016〕429号)要求,农药登记费收费实施电子化管理。从即日起,财政部“非税收入管理系统”正式启用。现将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:

一、农药登记缴款流程

农药登记缴款流程如下:

二、电子缴款码申请

缴款单位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电子缴款码:

(一)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申请

进入中国农药信息网服务平台,并进行登录(用户名和密码与电子标签申报、生产情况调查等业务相同)。

登录系统后,进入到业务采集系统→缴费申请单→企业缴费申请,点击“填写缴费申请单”,界面如下:

注:1. 如申请“扩大使用范围登记”,则必须填写扩大使用范围的费用;

2.产品名称/产品登记证号和续展产品登记证号仅须填写一项。

(二)发送电子邮件申请

缴款单位可填写《缴款申请单》(见附件),发送至icama_nyjf@163.com。

如有疑问,请联系综合办公大厅农药窗口。联系电话:010-59191817、59191803。

特此通知。

农业部农药检定所

2016年12月22日

附件:

缴款单位名称

联系人

手机

申请产品信息

申请类型

□正式登记2500元

□临时/分装登记500元

□扩大使用范围登记    元(每个作物100元)

产品名称/产品登记证号

续展产品

登记证号

注:每个登记申请对一个缴款码,应单独填写一份《缴款申请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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